近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積極履行職責,重拳出擊,曝光了三起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產權保護和產品質量安全的典型案例。這些案例不僅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在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堅定決心,也提醒了廣大企業和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以下是對這三起典型案例的詳細報道內容轉載,希望通過這些案例的曝光,能夠進一步促進市場環境的凈化,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024年6月6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天津市源泰建豐鋼管制造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此前,市場監管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正在使用的12臺電動單梁起重機和4臺門式起重機均無法提供有效期內的合格檢驗報告。經調查,這些起重機械在下次檢驗日期(2024年4月)之前已被違規使用。再次檢驗后,確認其中14臺合格,但2臺已達到報廢條件。此案警示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的主體責任,確保設備定期檢驗,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2024年6月12日,天津市河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河東區凱瑞蜜服裝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該案源于市場監管部門接到的舉報,現場查獲多款涉嫌侵權的服裝,經鑒定涉及多個知名品牌。當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侵犯了品牌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此案再次強調了市場監管部門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以及對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
2024年5月22日,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長松電動車經營店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3輛、處貨值金額等值的罰款4548元的行政處罰。在監督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店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外觀與配套合格證參數不符,經檢驗確認不合格。此案提醒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必須依法合規經營,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安全標準,保障消費者的騎行安全。
通過這三起典型案例的曝光,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再次向全社會傳遞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強烈信號。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市場監管,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為人民群眾營造一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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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力推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成效顯著,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曝光三起典型案例強化市場監督